2026年黄埔区市政管理业务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大门左边上坡直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ZZCG-[2026]0011
(二)项目名称:2026年黄埔区市政管理业务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包1:为了提高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水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强招标采购资料的管理和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的风险预警,采购人计划确定一家咨询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业务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业务咨询服务。
采购包2:随着新时代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加速,市政设施管理已成为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和民生幸福感的关键环节。为系统提升黄埔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交通设施及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市政管理业务咨询服务。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导入前沿管理理念,为采购人提供提供有效、专业、可行的管理咨询服务。
2.合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最高限价:95万元,其中子包一最高限价为17.5万元;子包二最高限价为77.5万元
(六)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 |
是否进口 |
1-1 |
采购包1 |
2026年黄埔区市政管理业务咨询服务项目(子包一) |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项 |
1 |
17.5万元 |
否 |
2-1 |
采购包2 |
2026年黄埔区市政管理业务咨询服务项目(子包二) |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项 |
1 |
77.5万元 |
否 |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评审及中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如投标人已获得本项目前面任意一个采购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后面采购包时,该投标人不再作为其他采购包的有效投标人。各采购包的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个,否则该采购包作废标处理。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2.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四)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获取方式: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大门左边上坡直走)2楼线下报名获取或邮箱(17727669047@163.com)线上报名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开始时间: 2026 年 6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大门左边上坡直走)
五、开启
(一)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大门左边上坡直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
(三)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17727669047@163.com领取招标文件。
(四)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p.gov.cn/)、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jdjl.gdut.edu.c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黄埔区东区建业一路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0-3203836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大门左边上坡直走)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87251207
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