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2020-2022年黄埔区桥梁、隧道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1-27 点击数:

项目概况

2020-2022年黄埔区桥梁、隧道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202011240161

项目名称:2020-2022年黄埔区桥梁、隧道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

1. 采购编号:SZZFCG-[2020]016

2. 项目内容:本采购项目为2020-2022年黄埔区桥梁、隧道检测服务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对我中心管辖的黄埔区166座桥梁(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25座、中桥58座、小桥50座、人行天桥32座)和16座隧道进行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测、涉水桥梁水下基础检测,并对存在较大安全运营风险的桥梁隧道进行结构定期检测,对部分重要桥梁及技术状况较差的桥梁进行荷载试验检测。具体任务由采购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市政公用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为准。 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间,由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其他单位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实施的类似任务,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提出异议或反对。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4. 检测报告标准:按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5.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满3年或项目累计结算送审金额达到800万元即为合同服务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采购的主要内容),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2820201204,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

方式: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内3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IMG_256www.gdgpo.gov.cn )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https://jdjl.gdut.edu.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建业一路7

联系方式:02032038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

联系方式:020-87085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静

电话:020-87085029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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